演员吴京控告侵犯知识产权

北京法院将审理肖像权侵权案

由于显而易见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犯,演员吴京对两家公司和一名个人提起了诉讼。问题涉及未经授权制作和分发以吴京姓名和形象为特色的产品和促销材料。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听证通知,表明要对广东汕头一家袜厂、总部位于广州的广东地宝隆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一位名叫马的个人进行法律程序。

要求赔偿并补救措施

吴京的法律诉讼包括要求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涉及其肖像的产品,召回和销毁相关材料,公开道歉,以及财务赔偿。所寻求的赔偿包括经济损失200万人民币,情感困扰损失10万人民币,以及支付诉讼合理费用2万人民币。

关于肖像权的之前法律战

这并不是吴京首次捍卫其知识产权的尝试。曾有几起涉及企业利用吴京形象推广其利益的案例。今年早些时候,类似的诉讼案件牵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其他三家公司合计225万元的类似侵权问题提起诉讼。

在肖像权保护方面的历史成功

有趣的是,吴京曾在此类诉讼中取得成功,被判决赔偿多次不同企业的侵权行为。这些裁决结果导致违规行为的巨额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从301万到6130万人民币不等,显示了司法机关对于个人肖像权重于未经授权商业使用的认可。

虽然文章未提供关于中国法律背景下知识产权(IP)权益的相关信息,但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涉及吴京案件的复杂性至关重要。在中国,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业和创意权益方面一直是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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